針對近日外界對於用過核燃料議題之相關疑慮,台電昨(九)日強調,用過核燃料境外再處理是為因應核一、二廠於運轉執照到期前(一○七年至一一二年),維持一年二五○億度、占全台逾十分之一發電量得以穩定供電的小規模計畫,並非為了延役,境外再處理於國際上亦行之有年,台電將依「放射性廢料管理方針」,中秋節活動妥適處理核廢料。禽流感新聞2015

對於境外再處理運回後廢棄物體積大小的質疑,台電說明,小規模用過核燃料境外再處理數量僅為核一、二廠三年用過核燃料,共一二○○束,經再處理所產生的鈽與鈾等可用物資,將移轉給得標廠商,不會運回台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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